“发型的传说”

上帝创造天地和万物,在第六日造出了人类的始祖:亚当与夏娃。亚当和夏娃夫妇的头发颜色、长短、和发型如何,圣经上似乎没有记载。但上帝晓谕他们的后代说:“至于你们,就是每一根头发也都被数过了。”诚然,一个人的头发到底有多少根,上帝数过就好了。芸芸尘世间的劳苦众生,倒省却了诸多烦恼,免得青丝好端端地脱落。

人类的发型与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和浸润其中的文化如影随形。远古传说里,伏羲时代已开始椎髻,不再散发。在《旧约》圣经里,先知以西结所见的异象中,上帝吩咐祭司不可剃头,不可披头散发,头发必须修剪。中国春秋时期,据传是孔子及其弟子们撰写的《孝经·开宗明义》提到:“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,不敢毁伤,孝之始也。” 中国古代刑法分为五等。“去发”的髡刑不在五刑之列,但亦为刑罚之一。

人们的发型,无论是被仔细打理与否,可以偶尔蕴含着张扬的个性。例如,魏晋时期,"竹林七贤"喝酒嗑药、散发裸衣,放浪形骸却流传千古。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,社会上某些“赶潮流”男的留长发,是被令人侧目而视的,除了其他标配,如留着小胡子,穿喇叭裤等。至于各个时期,众多所谓的艺术家们,“明星”及艺人们,发型千奇百怪,皆为大众所熟悉,见怪不怪,心平气和了。

人们的发型更可以沉淀出厚重的历史,并且对人类的生活影响入骨三分。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—比如现在香港行政区的法官们在法庭上还戴着羊毛假发,一波三折。但发型对中国社会,尤其是在中国近代史上的影响犹为深刻。这种作用,至今仍未消失殆尽—大概需要几个世纪才可以根除—但在历史长河里,抹去这一页实在太难了。清初入关,努尔哈赤第十四子多尔衮采取“剃发易服”之策。顺治二年六月十五日(1645年7月8日),多尔衮下令再次颁发“剃发令”,强令“剃发易服”。其执行口号据说是:“留头不留发,留发不留头”。“易服令”规定“官民既已剃发,衣冠皆宜遵本朝之制。”作为征服者,多尔衮实施了一系列的民族压迫政策,包括屠城,剃发易服,圈地,投充(让汉人百姓以奴仆身份入旗耕种土地),缉捕逃人(农奴)。全国各地反清运动此起彼伏。清统治者为了震慑百姓,杀人立威。进入山海关之后,清军令沿路州县百姓“剃发易服”。起初的“剃发令”,几乎剃光头、脑袋只留一个小辫子。汉人百姓强烈反对,多尔衮为了稳定统治被迫收回“剃发令”。在消灭李自成“大顺”与明朝“弘光“朝廷之后,多尔衮再次在全国颁布严苛的“剃发易服“令。全国各地反对“剃发令”的运动此起彼伏。“官逼民反,许多归附、未归附的百姓,奴仆、难民等被迫加入反清义军,被清军无情剿灭。” 这些民族压迫政策使得清政府花了20多年才基本肃清南明及大顺、大西、郑氏等反清势力,延长了统一全国的时间

与“剃发令”并行的是,残酷无情的镇压。清军所到之处,遇到抵抗,城破之后,无论军民一律屠杀或充为奴婢。骇人听闻的“扬州十日”和“嘉定屠城”起于始。扬州人在史可法领导下顽强抵抗,最后史可法慷慨死难,扬州惨遭十日屠城。清代文学家、史学家全祖望曾著《梅花岭记》,追叙史可法在扬州抗清牺牲的经过。表面上,扬州和嘉定人因为发型的缘由—因不愿意拖起辫子—实际上,强族对弱族的统治与镇压,征服与赢得世界,必须首先从文化开始。这一点从近代史上遍地开花的殖民统治历史可见一斑。西班牙语在墨西哥和南美很多地区大行其道,可谓一目了然。日本在朝鲜半岛、中国的东北地区和台湾地区推行日语教育,也是活生生的例子。现代生活中盛行的“西服套装”也算一例,此为题外话,就此打住。

清朝三百年来—自1583年清太祖努尔哈赤起兵,至1912年末帝溥仪退位—顺民”们渐渐地习惯了剃发与留发。发型也演化成了“前半部分剃光头,后半部分留辫子”了。到了晚清末年,落伍的清政府“锁国”不成,洋枪、洋炮带着鸦片涌了进来。属于满清国民特色的“大辫子”成了屈辱,弱势,落后,和愚昧的象征。

清末民初,有关头发(发型)的话题再次成为民众关注的焦点。“剪辫子”是国民革命与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,又是被晚清政府视为“大逆不道”,被砍头的理由。“革命”从剪发开始,表示与旧的世界决裂。剪发彻底与否,是否是革命彻底的标志?一百年前,鲁迅先生创作的短篇小说《头发的故事》以“双十节”为线索,以N先生独白的方式,讨论了男人留辫子、剪辫子,女子剪发等“发型”问题以及其对社会发展的涵义。鲁迅先生大概对留辫子印象极为深刻。1926年,先生在厦门大学时所著的一篇回忆性散文《藤野先生》里,将盘起在头上的大辫子形象地描述为“富士山”。他辛辣地写道:“上野的樱花烂熳的时节,望去确也象绯红的轻云,但花下也缺不了成群结队的“清国留学生”的速成班,头顶上盘着大辫子,顶得学生制帽的顶上高高耸起,形成一座富士山。也有解散辫子,盘得平的,除下帽来,油光可鉴,宛如小姑娘的发髻一般,还要将脖子扭几扭。实在标致极了。”(注:这段文字好像是要求背诵的—是经常被拿来考试的。)

这根“油光可鉴”、“实在标致极了”的大辫子是否进了历史的故纸堆了?这些年,满屏幕上清宫廷剧,让“大辫子”在寻常百姓眼里眼花缭乱地“标致”着。看来很多编剧与文人们对“大辫子”情有独钟。“无可奈何花落去”。冯骥才的《神鞭》把天津卫傻二头上“那条粗黑油亮、精足血壮、好似码头绞盘上的大缆绳般的大辫子”描写得活灵活现。但最后傻二顺应时代的潮流,毅然割了辫,废了神鞭,改用“洋枪”去了。

如同“傻二”,“大辫子“已从国人的头上去除,“洋枪”似乎也趁手好使,“洋为中用“,好像演绎得淋漓尽致了。国富民强如曙光在前,唾手可得,指日可待。活着的人们,梦终有醒的时候。虽然到了新的世纪,没有了“鸦片”做噱头,各种颜色的战争仍在继续进行着。“不识庐山真面目,只缘身在此中”。或许是我的臆测而已。请君侧目看看左右,华人头后面的“大辫子”尚在否?

“古为今用”。

(初稿于2020年11月26日,美国“感恩节”凌晨一点。是为后记。)

作者简介:关东胜,艺美网专栏作家,工学博士(美国)、工商管理硕士(美国)。曾任教于京城高校,现定居美国,从事食品安全和品控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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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20年11月27日